0357-4037396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租房自住的,可申请支付房租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与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不得提取,直系亲属指父母和子女。
使用住房贷款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的楼盘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积金中心进行备案的,可申请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并按月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住房危险性鉴定已达到C级或D级的,可申请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对多套自住住房进行装修或对同一套自住住房进行多次装修的,均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
支付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费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支付物业费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或双方父母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对拥有产权的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实施加装电梯,并符合本市加装电梯相关规定,职工可申请既有住宅九游体育,九游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九游体育官方网站,九游Sports加装电梯提取。自建房、别墅加装电梯不属于可提取范畴。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提取。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在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退休凭证后提出申请。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
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出国工作、进修、学习等非定居的情形不属于可提取范畴。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
职工在本市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未继续缴存,封存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在本市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待贷款结清后方可提出提取申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取申请人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4、不动产权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在核发不动产权证前,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专用收据;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发票或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7、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的,应提供)
9、还款利息证明(提取还款利息部分时应提供;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利息的,免提供)
银行账户相关说明:公积金中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取资金,提取资金应当划入公积金中心与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且无设置转账限制,账户信息必须准确完整。银行账户可为以下任一银行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顺德农商银行,亦可提供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当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为一类账户。
职工可在每个提取年度内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职工同时符合多种支付房租提取情形的,提取时只能以其中一种情形申请提取。符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应当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自购房日期起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且提出申请的日期应当在购房日期起两年以内,可提取一次。购房日期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购买日期为准。
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应当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申请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一年以内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提取申请将自动撤销。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当在贷款偿还期内提出申请,贷款结清前每月可提取一次,贷款结清后不可再继续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自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签发之日起两年以内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
装修自住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8年后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取得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发证日期为准。
每个提取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
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自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金额按照租金缴纳佐证材料核定。
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核定。每月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月最高可提取额度。
多孩家庭(多孩家庭是指现有3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下同)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金额按照租房发票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计入可提取额度。同一时间段内一个多孩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对于上述三种支付房租提取情形,提取时应当明确租赁时间段,且只能申报当前提取年度的租赁时间段,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均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
公积金中心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取的住房有两名以上产权人且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没有明确份额的原则上均等计算。职工申报提取的住房如曾在异地提取,异地已提取的额度应当在可提取额度中扣减。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两名以上职工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自行协商分配各自的提取额度。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撤销或确认无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前将已收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公积金中心专户。
职工在办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其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作为缴存余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该套住房还款本息。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公积金冲还贷)的,其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本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中。原则上,提取的住房有两名以上产权人且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没有明确份额的均等计算。职工申报提取的住房如曾在异地提取(含异地公积金冲还贷),异地已提取的额度应当在可提取额度中扣减。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其中涉及装修部分的支出不计入可提取额度。提取的住房有两名以上产权人且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没有明确份额的原则上均等计算。职工申报提取的住房如曾在异地提取,异地已提取的额度应当在可提取额度中扣减。
房屋可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乘以装修单价标准1500元/平方米计算,且应当不超过最高可提取额度21万元。同一套住房所有产权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可提取额度,两名以上产权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自行协商分配各自的提取额度。
根据本市住房市场状况以及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公积金中心可适时调整装修单价标准以及最高可提取额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本市发改部门公布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一级标准乘以12个月核定,且应当不超过年最高可提取额度。每次提取只能申报当前提取年度的可提取额度,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两名以上产权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自行协商分配各自的提取额度。
本市发改部门公布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一级标准发生调整的,调整后的标准自下一提取年度起执行。公积金中心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支付物业费提取的最高可提取额度。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的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4536元。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所分摊的用于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具体分摊的费用按职工提供的出资佐证材料核定。两名以上职工以同一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可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亦可协商确定各自的可提取额度。
职工以同一房产办理住房公积金使用提取,资金的划拔在有效期内采用银行自动划账形式,划账时间间隔为: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E栋4楼(北面E3电梯厅)办公电线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置指引:乘坐110路、163路、805路等线路公交车至世纪莲体育中心公交站下车,往东北方向步行10分钟左右可到达中欧中心E栋,从北面E3电梯厅上4楼即可。
办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天华商业楼4座6楼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1~7号窗口办公电线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位置指引:乘坐140路、桂04路、H12路(外环)、128路、桂15路、桂02路等线路公交车至桂城员工村公交站下车,步行145米左右即可到达。
办理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基一路14号公积金业务大厅1-6号窗口办公电线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置指引:乘坐301路、305路、309路、363路或902路公交车到“公路局”公交车站,下车后往东步行100米到新基一路14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兴达路9号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号公积金业务大厅1-6号窗口办公电线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置指引:乘坐611号公交车到汇丰豪园站下车,往西北方向走到300米到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理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385号5座金穗大厦三楼1-7号窗口办公电线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位置指引:乘坐公共交通市民,可乘坐505路、523路、524路等线路公交车至金穗花园公交站下车,往东南方向步行100米左右。
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进行修订,新修订的《灵活就业人员办法》自2026年10月31日起施行,常见问题解答详情见下文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修订《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最新修订的政策自2026年10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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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并租房自住的,可申请支付房租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且所购住房未使用住房贷款的,可申请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与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不得提取,直系亲属指父母和子女。
使用住房贷款购买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且所购住房的楼盘已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积金中心进行备案的,可申请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并按月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对住房全部拆除并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可申请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住房危险性鉴定已达到C级或D级的,可申请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对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进行装修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对多套自住住房进行装修或对同一套自住住房进行多次装修的,均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一次。
支付佛山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费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支付物业费提取。
职工及其配偶或双方父母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对拥有产权的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实施加装电梯,并符合本市加装电梯相关规定,职工可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自建房、别墅加装电梯不属于可提取范畴。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提取。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在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退休凭证后提出申请。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
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出国工作、进修、学习等非定居的情形不属于可提取范畴。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
职工在本市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后未继续缴存,封存满6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在本市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待贷款结清后方可提出提取申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时职工个人账户应当为封存状态。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取申请人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持非居民身份证的提供缴存登记的证件,网上申报免提供)
4、不动产权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在核发不动产权证前,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专用收据;购买拍卖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发票或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7、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购买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权只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的,应提供)
9、还款利息证明(提取还款利息部分时应提供;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利息的,免提供)
:公积金中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提取资金,提取资金应当划入公积金中心与提取申请人约定的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提取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必须有效且无设置转账限制,账户信息必须准确完整。银行账户可为以下任一银行的借记卡或活期存折: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顺德农商银行,亦可提供已开通金融账户功能的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当提取金额大于一万元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须为一类账户。
职工可在每个提取年度内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职工同时符合多种支付房租提取情形的,提取时只能以其中一种情形申请提取。符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应当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自购房日期起满6个月后提出申请,且提出申请的日期应当在购房日期起两年以内,可提取一次。购房日期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购买日期为准。
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应当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申请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一年以内未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提取申请将自动撤销。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当在贷款偿还期内提出申请,贷款结清前每月可提取一次,贷款结清后不可再继续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自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签发之日起两年以内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
装修自住住房的,应当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8年后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取得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发证日期为准。
每个提取年度可提取一次,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
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自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
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核定。每月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月最高可提取额度。多孩家庭(多孩家庭是指现有3个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下同)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金额按照租房发票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计入可提取额度。同一时间段内一个多孩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对于上述三种支付房租提取情形,提取时应当明确租赁时间段,且只能申报当前提取年度的租赁时间段,不得重复申报。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均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
公积金中心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提取的住房有两名以上产权人且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没有明确份额的原则上均等计算。职工申报提取的住房如曾在异地提取,异地已提取的额度应当在可提取额度中扣减。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两名以上职工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自行协商分配各自的提取额度。如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撤销或确认无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前将已收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公积金中心专户。
职工在办理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后,以该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的,其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住房公积金可作为缴存余额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该套住房还款本息。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以下简称公积金冲还贷)的,其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本息不计入可提取额度中。原则上,提取的住房有两名以上产权人且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没有明确份额的均等计算。职工申报提取的住房如曾在异地提取(含异地公积金冲还贷),异地已提取的额度应当在可提取额度中扣减。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其中涉及装修部分的支出不计入可提取额度。提取的住房有两名以上产权人且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没有明确份额的原则上均等计算。职工申报提取的住房如曾在异地提取,异地已提取的额度应当在可提取额度中扣减。
房屋可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乘以装修单价标准1500元/平方米计算,且应当不超过最高可提取额度21万元。同一套住房所有产权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屋可提取额度,两名以上产权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自行协商分配各自的提取额度。
根据本市住房市场状况以及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公积金中心可适时调整装修单价标准以及最高可提取额度,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提取额度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本市发改部门公布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一级标准乘以12个月核定,且应当不超过年最高可提取额度。每次提取只能申报当前提取年度的可提取额度,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两名以上产权人以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自行协商分配各自的提取额度。
本市发改部门公布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一级标准发生调整的,调整后的标准自下一提取年度起执行。公积金中心每年适时向社会公布当年度支付物业费提取的最高可提取额度。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的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4536元。
提取额度应当不超过所分摊的用于支付加装电梯的费用,具体分摊的费用按职工提供的出资佐证材料核定。两名以上职工以同一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提取的,提取额度可按各自产权份额计算,亦可协商确定各自的可提取额度。
位置指引:乘坐110路、163路、805路等线路公交车至世纪莲体育中心公交站下车,往东北方向步行10分钟左右可到达中欧中心E栋,从北面E3电梯厅上4楼即可。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位置指引:乘坐140路、桂04路、H12路(外环)、128路、桂15路、桂02路等线路公交车至桂城员工村公交站下车,步行145米左右即可到达。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置指引:乘坐301路、305路、309路、363路或902路公交车到“公路局”公交车站,下车后往东步行100米到新基一路14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德管理部。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位置指引:乘坐611号公交车到汇丰豪园站下车,往西北方向走到300米到澳盈商务中心1座101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水管理部。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逢星期五下午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位置指引:乘坐公共交通市民,可乘坐505路、523路、524路等线路公交车至金穗花园公交站下车,往东南方向步行100米左右。